IOV114按:不知道这个智能视频监控设备是不是就是指基于视频的主动安全防控设备,但从现在的情势来看,应该就是,交通运输部在8月底发布过《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鼓励支持道路运输企业在既有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营运货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应前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实现对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
此次安委会的表态,就基本确认该文件已经下发,或即将印发。也就是说,在2019年年底前,所有两客一危车辆都应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如果没有大的修订,2019年前完成90%以上安装任务的省份,交通运输部将以专项经费的形式给这些省份“以奖代补”,不再直接补贴,而是以规模和效益来做奖励考核。
T/GDRTA001-2020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车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装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中,安装在运输车辆上的车载终端。
本标准内容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中,安装在运输车辆上的车载终端。主要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车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 安装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描述的技术规范在继承国家标准和交通部标准(GB/T 19056、JT/T794、JT/T 1076)的基础上,扩展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智能视频监控包含辅助驾驶、驾驶员状态监测与报警、车厢过道行人监测、右侧盲区监测等功能。辅助驾驶在满足JT/T 883的基础上,增加对前向车距过近、实线变道检测、前向行人碰撞报警和交通标志识别功能;驾驶员状态监测与报警以交运办 〔2018〕115号文件为指导思想,增加驾驶员身份识别、单次连续驾驶超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保人、车、卡统一和数据的)、生理疲劳和未系安全带报警。此外,为加强长途客运和重货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增加了车厢过道行人监测和右侧盲区监测功能。
5.3 驾驶员状态监测与报警
5.3.1驾驶员身份识别
终端应具备驾驶员正脸抓拍和驾驶员人脸分析识别功能,当驾驶员变更时主动向监控中心上报驾驶员变更事件和驾驶员正脸图片:
a)设备应具备本地驾驶员面部特征识别功能;
b)终端检测到驾驶员离开监控画面再返回时,应能将重新出现的驾驶员面部特征与离开前的驾
驶员面部特征相对比,若驾驶员面部特征不同,则产生驾驶员变更事件,触发远程报警;
c)当平台发起主动抓拍请求时,终端应能立即抓拍驾驶位照片,并上传到平台处理。
5.3.3 生理疲劳报警
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应能对驾驶员的闭眼、疲劳性眨眼、打哈欠进行识别和分析,并在驾驶员出现生理疲劳时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且应具备:
a)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至少包括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
振动等)实现对驾驶员疲劳状态的识别;
b)在驾驶员佩戴帽子、眼镜、墨镜(红外可穿透)等情况下正常工作;
c)“闭眼持续2s以上”行为的检出率和准确率不低于95%,识别和报警总延迟应小于1.5s,远
程报警信息应包含报警点驾驶员面部特征的照片和驾驶员闭眼动作的视频及疲劳程度值(疲劳程度等级为9,即KSS中的“非常困倦”);
d)“1min内疲劳性眨眼6次"行为的检出率和准确率不低于95%,识别和报警总延迟应小于1.5s,
远程报警信息应包含报警点驾驶员面部特征的照片和驾驶员后一次眨眼动作的视频及疲劳程度值(疲劳程度等级为8,即KSS中的“困倦,保持警醒有点费力”);
e)“5min内3次打哈欠”行为的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5%,识别和报警总延迟应小于1.5s,
远程报警信息应包含报警点驾驶员面部特征的照片和驾驶员后一次打哈欠的视频及疲劳程度值(疲劳程度等级为7,即KSS 中的“困倦,保持警醒不费力”);
f)生理疲劳发生时,应立即报警(不设置相同报警连续触发时间间隔)。
a)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至少包括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
振动等)实现驾驶员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形式的识别;
b)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5%;
c)识别和报警总延迟应小于1.5s;
d)相同报警连续触发时间间隔范围应在120s ~300s。
5.3.10 偏离驾驶位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检测到驾驶员头部偏离出驾驶员监控区域持续5s及以上,或摄像机监控区域偏离驾驶员监控区域持续5s及以上时,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且应具备:
a)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至少包括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
振动等)实现对驾驶员偏离行为的识别;
b)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5%;
c)识别和报警总延迟应小于1.5s;
d)相同报警连续触发时间间隔范围应在600s ~3600s,默认设置为3600s。
5.3.11设备遮挡失效报警
终端应能识别到以下干扰行为并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且应具备:
a)识别准确率和检出率不低于95%;
b)摄像机被不透光的材料遮盖5s及以上,识别和报警总延迟应小于1.5s;
c)驾驶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5s及以上,识别和报警总延迟应小于1.5s;
d)相同报警连续触发时间间隔范围应在600s ~3600s,默认设置为360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