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交通部粤标,T/GDRTA001-2020 ,T/GDRTA002-2020 ,粤标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terminal of intelligent video monitoring and alarm system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中,安装在车辆上,能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自动监测识别车辆的不安全状态和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并进行实时报警的装置,简称系统终端或终端。
终端
终端组成
终端应配备主机、主存储器、外部设备等设备。
终端主机
应符合JT/T 1076中4.2.1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应包含用于存储视频数据、位置数据、报警数据以及其它数据的主存储器;
b)宜包含用于实现驾驶辅助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c)宜包含用于实现驾驶员状态监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d)宜包含用于实现车厢过道行人监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e)宜包含用于实现右侧盲区检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f)可包含用于通过声和光进行报警提示的设备或模块。
主存储器
主存储器应符合JT/T 1076中5.5.2的规定,且存储容量应不少于500GB或循环录像时长不小于30天。
辅助驾驶、驾驶员状态监测和驾驶员全景的录像分辨率不小于72OP,录像帧率不低于15fps。
外部设备
摄像机
摄像机应符合JT/T 794中4.1.2的要求,分辨率不低于72OP,帧率不低于25fps,并符合以下要求:
a)一路用于驾驶员全景抓拍
;b)一路用于驾驶员状态监测
;c)一路用于辅助驾驶系统;
d)客运车辆应配备车厢过道行人监测摄像机。
5.3.2单次连续驾驶超时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应能分析驾驶员面部特征,自动统计单次连续驾驶时长,并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
a)超时驾驶阈值定义和设定方法符合JT/T794中5.9.3疲劳驾驶提醒的要求;
b)当连续驾驶时长达到阈值前0.5h时,提醒驾驶员休息;
c)连续驾驶时长超过阈值时,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车内报警建议为驾驶时长报时提醒;
d)统计和报警准确率不低于95%,报警总延迟小于1.5s ;
e)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时间间隔一致,应介于600s 至1800s之间。